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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全面推行殡葬惠民政策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有效解决新形势下火化率下降、殡葬改革举步维艰的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滁州市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水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滁州市殡葬惠民政策实施方案》。

 

  《方案》具体明确了优惠内容和优惠对象,对具有滁城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在滁城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滁城户籍的学生、驻滁部队现役军人、与在滁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并在滁城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及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等五类人员所产生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遗体接运、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给予全免。但不火化遗体的、火化后装棺再葬以及乱埋乱葬等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不予免除四项基本费用。

 

  《方案》还明确了殡葬惠民政策的资金来源,今年的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调剂安排;从明年开始,按照市、区各50%的原则,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专项惠民资金,按标准据实发放到殡仪馆,由殡仪馆按程序办理。

 

  优惠对象亡故后,由其家庭成员或所在的敬老院向当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滁州市XX区殡葬优惠审批表》,到殡仪馆办理殡葬费用减免手续,年底由市殡仪馆凭审批表统一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及时将减免的费用结算到殡仪馆。对节地葬法或不保留骨灰的,“奖励性补助”由民政部门发放到丧户。

 

  方案要求琅琊、南谯两区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做到惠民政策公开、公正、公平,同时对违反规定、乱开证明、营私舞弊者,将予以严肃的处理,并追缴相关费用。

 

  该殡葬惠民政策从今年6月1日起试行。

 

(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