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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一个单位,为啥标准不同?

 

  本报讯(记者 贾荣)“今天上午,我为同学到东河区殡葬管理所办理销户证明,工作人员收了我4元钱,却不告知收费名目。”30日下午,包铝工会的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遇到的问题。

 

        据刘先生介绍,此前,他已帮助同学在市民政局办理了火化证及销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销户时,又让他到区一级殡葬管理所办理销户证明,一样的手续跑了两趟。当他来到东河区殡葬管理所办理销户证明时,一位女工作人员收了他4元钱,却没有出具任何收据、发票,也没告诉他收的是什么钱。

 

        记者随即联系了东河区殡葬管理所,接线工作人员称,东河区殡葬管理所开销户证明和丧葬费发放证明,确实要收4元钱,其中,1元是复印费,3元是工本费,他们都有收费许可。分管殡葬管理所的东河区民政局李副局长则表示,应该是不收费,东河区殡葬管理所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具体情况要问所里。

 

        对此,东河区殡葬管理所王所长说,以前确实有收费许可,前年取消了,但东河区殡葬管理所属于自收自支单位,需要费用给人员开工资。3元的工本费开的是财政收据,最后也都上缴财政了,之后财政再拨回来用于殡葬管理所运作,1元复印费则用来买复印纸。对于刘先生遇到的情况,王所长说,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可能态度不好。

 

        那么,其他旗县区收这笔费用吗?记者联系了昆区殡葬管理所,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不收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复印和工本费一说,只需要在殡葬管理所备注内登记一个号就可以。

 

        而至于为何市里开了销户证明,还需要到区里开一份的问题,民政局人士说,其实这是一种历史遗留问题,当年主要是为了防土葬,市里管理的范围太多、太广,顾及不过来,所以区里还要走一个程序,加强对土葬的管理,如今确实有些重复。

 

以上内容来自:包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