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骨灰存放的贵重物品丢失或损坏。有的家属为了表达对逝去亲人的追思,会把逝者生前所用的或所喜欢的小件物品放入骨灰盒,如逝者生前的鸡血石印章、紫砂壶等。这些物品有的价
人在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承载人格和精神的载体,它不是法律上的物。人死后,其精神消灭,人格丧失,方可称为“遗体”。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华侨、外籍华人及外国人在本市死亡,其亲属要求将遗体运往市外的,除患传染病死亡、腐烂和不能采取防腐措施的遗体必须就地火化外,按国
国家规定十个少数民族、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可以享受土葬。他们若自愿火化,任何人不得干涉。
京政办发〔199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总公司: 市民政局、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墓用地管理工作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