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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基本殡葬费用减免将提标扩面

 25日从省民政部门了解到,2014年将推进殡葬改革,倡导丧事简办和绿色环保的骨灰安葬模式,在现行城乡低保等重点救助对象可享受“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的基础上将提标扩面。

  民政部门将协调出台全省性殡葬惠民政策,争取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扩大惠民范围,有望将因灾害死亡、无名尸体等人员扩大到补贴范围,并在现补贴标准上提高补贴标准,使逝者走得更有尊严。

  哈市现行殡葬服务费用政策

  重点救助对象:

  凡具有哈市常住户籍的市区内(不含呼兰、阿城)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军人)、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监护人和赡养人)等人员均为免除费用对象。

  免除费用项目:

  包括市区内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一个普通卫生纸棺。

  相关手续咋办理:

  丧事承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和免除费用对象的原户口簿、救助身份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民政局所属殡葬服务单位申请办理免除相关殡葬费用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