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殯葬管理條例》9月
北京陵园网行业动态
2014-09-03 16:44:50
8月29日下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殯葬管理條例》施行新聞發布會在興義舉行。記者從該發布會上獲悉,為加強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今年2月21日經州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5月17日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將於9月1日正式啟動施行。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長周登濤出席新聞發布會並作新聞發布。州人大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周國鋒,州民政局局長陸光華,州民政局調研員徐斌出席新聞發布會並答記者提問。州委宣傳部紀檢組長戴時昌主持新聞發布會。
周登濤強調,加強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是州委、州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於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體現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具體行動,是革除傳統陋習、建設現代文明的改革措施,更是一項功在當代、利澤千秋的服務工程。做好殯葬工作,對於節約土地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滿足全社會的殯葬需求、建立良好的殯葬管理秩序、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周登濤指出,我州自1995年推行殯葬改革以來,在推進殯葬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火化率低、集中治喪率低、殯葬設施較少、殯儀服務能力弱等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我州實際的殯葬服務管理單行條例,對混亂的殯葬行為加強管理是全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條例》的頒布施行,標志著全州殯葬管理工作進入了新的階段,有利於規范全州的殯葬行為,有利於全面推進殯葬管理工作依法行政,有利於增強殯葬管理的執法權威,對全州殯葬改革工作具有裡程碑的意義,對殯葬改革全面深入推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
周登濤要求,要以宣傳貫徹《條例》為重點,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完善制定配套實施細則,並加大殯葬執法力度,強化督促檢查,全面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動員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參與殯葬改革,為全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
《條例》既是全州開展殯葬管理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又是開展殯葬管理工作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條例》規定,集中治喪應當在縣(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進行。死者親屬或者喪事承辦人應當及時通知殯葬服務機構接運遺體。殯葬服務機構應當及時接運遺體,並負責提供遺體防腐、冷藏、火化等服務。違反該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處3000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公民在實行火葬區域死亡的,遺體應當進行火化,骨灰應當安葬於公墓、寄存於骨灰存放場所或者在殯葬管理部門指導下採取拋撒、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態殯葬方式。違反該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據悉,目前,興義市已對遺體接運、靈堂租用、遺體冷藏、遺體火化和骨灰存放等五項基本服務項目免收費用。凡是興義市城區戶籍人口,死亡后按殯葬法律法規火化,且未享受國家或單位喪葬費補助的,免除其五項基本喪葬服務費用。下一步,我州將逐步在全州范圍內實現五項基本喪葬服務費用全免。
貴州日報、當代貴州、貴州都市報、人民網黔西南頻道、黔西南日報(中國黔西南網)、黔西南廣播電視台等媒體記者參加新聞發布會。(胡光耀 胡 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