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网讯 (黄松光) 昨天,瓯海区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公职人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促进形成节俭办丧、文明祭祀、生态安葬的殡葬新风尚。
根据该实施方案,瓯海区规定了党员公职人员殡葬活动“八不准”:不准拖长办丧时间,须在5天内办毕丧事;不准在公共场地搭设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及其他殡葬用品,影响市容市貌;不准大操大办,花圈(包括花篮、横匾)总数不准超过15个,送殡车辆不准超过10辆,乐队规模不准超过10人;不准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礼炮等影响群众生活,出殡途中不准沿途吹打乐器、播放哀乐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妨害公共安全;不准建造私坟安葬(2011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私坟经生态化改造可入葬),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不准实施骨灰装棺再葬,造成二次浪费;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败坏社会风气;不准主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丧事活动,严禁借机敛财,败坏党风政风。
该区还提出办丧报告、连带宣传和违规处罚等三项细化制度,要求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单位严格执行。
瓯网讯 (黄松光) 昨天,瓯海区出台《关于开展党员、公职人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促进形成节俭办丧、文明祭祀、生态安葬的殡葬新风尚。
根据该实施方案,瓯海区规定了党员公职人员殡葬活动“八不准”:不准拖长办丧时间,须在5天内办毕丧事;不准在公共场地搭设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及其他殡葬用品,影响市容市貌;不准大操大办,花圈(包括花篮、横匾)总数不准超过15个,送殡车辆不准超过10辆,乐队规模不准超过10人;不准燃放烟花爆竹、鸣放礼炮等影响群众生活,出殡途中不准沿途吹打乐器、播放哀乐等影响交通秩序和妨害公共安全;不准建造私坟安葬(2011年12月31日前建造的私坟经生态化改造可入葬),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不准实施骨灰装棺再葬,造成二次浪费;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败坏社会风气;不准主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丧事活动,严禁借机敛财,败坏党风政风。
该区还提出办丧报告、连带宣传和违规处罚等三项细化制度,要求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单位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