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晶)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认真落实,全市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杜绝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重殓厚葬之风滋生蔓延,严禁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带头实行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今后,负面案例将被及时曝光。
本市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采用佩戴黑纱、播放哀乐等文明方式哀悼逝者,严禁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本市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封建迷信行为,严禁在办丧和祭奠过程中进行看风水、做道场、摆放焚烧封建迷信用品、吹打念经、“送路”、抛撒纸钱等陋俗活动。加强对家属、亲友和下属、同事丧事活动中封建迷信行为的管教和劝阻,党员、干部要带头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形式安葬骨灰,积极参与骨灰海葬。除市政府划定的土葬区域外,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火葬,严禁将骨灰装棺再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少数民族党员、干部去世后,尊重其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葬。
本市还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文明祭扫新风,带头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方式祭奠先人,严禁在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焚烧花圈和纸钱等丧葬用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津祭网”等平台开展网上祭扫,积极参与社区追思墙、追思树等共祭活动,实现绿色低碳文明追思。领导干部家中丧事不得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代为操办,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严禁借办丧事之机收敛钱财。严禁用公款、公车为亲友操办丧事、扫墓。严禁参与非法殡葬经营活动,严禁违规购买使用公益性墓地穴位或公益性骨灰堂存放格位。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审批殡葬设施、服务项目,或对违规从事殡葬服务、殡葬用品销售、殡葬设施建设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