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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免除特定群体殡葬费82.6万

南方日报讯

(记者/游玉华 通讯员/程倩敏)近日,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有关单位,对中山2013年—2014年殡葬事业发展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组对中山建立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特殊群体基本殡葬服务实行优惠等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

据了解,在规范殡葬管理方面,过去两年中山遗体接运、保存、火化、安葬均按照行业规范操作,遗体火化率保持100%。2013年—2014年,共举办4次免费骨灰海葬活动,有360多名群众参与,海葬骨灰380具,并为参加骨灰海葬活动的群众颁发骨灰海葬纪念证。另外,市福荫园公墓设有骨灰海葬、树葬纪念碑,市民可免费将海葬、树葬亲属的姓名刻在纪念碑上以作纪念。

在实施殡葬惠民服务方面,中山也逐渐建立健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制度。如对中山户籍特定群体提供免费殡葬基本服务,2013年—2014年期间,市殡仪馆免除特定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共928宗,减免金额82.6万元,平均每宗减免金额近900元。此外,非中山户籍人员如有特殊困难的,凭居住地或户籍地出具的相关证明,也可申请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又如建设惠民园墓区,市福荫园公墓设有惠民园墓区,有墓位500多穴,供中山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烈士和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人员使用。惠民园墓区坚持节地、生态的原则,墓位小型化,配以绿色植物环绕。经审批符合使用条件的丧属一次交纳3000元的使用费和10年共500元的管理费,可获得惠民园墓区墓位10年的使用权。

在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方面,中山建有公益性骨灰楼12个,剩余的近11万个骨灰存放格位可满足未来12年中山户籍死亡人口的骨灰存放需要。不过由于历史原因,市殡仪馆占地面积较小,硬件设施不足。经多年不懈努力,中山已完成殡仪馆周边土地征地工作,下一步将对该馆进行扩建升级改造,争取达到省级殡仪馆的硬件要求。

作者:游玉华 程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