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4日讯(上虞日报记者宋彦佩 实习生 王旖)近日,就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经济殷实、保障完善、环境友好、社会文明”幸福上虞目标,区民政局结合部门实际,完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管理”三大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养老、救助和殡葬管理等工作,全力助推“幸福上虞”建设。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该局以“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一方面积极实施机构养老“1+7+X”计划,改造提升区社会福利中心,全力抓好百官等7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出台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机构、队伍、平台“三位一体”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失能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该局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的要求,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应急、过渡性救助,加大对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居民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等四大类对象的救助力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救助操作规程,完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教育引导、就业技能培训和法律援助等救助项目,建立返乡未成年人跟踪回访等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体系从“补差型救助”向“全面兜底式”转变,逐步形成运作规范、覆盖城乡、公平公正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力争2年内与绍兴城区全面接轨。
在殡葬管理体系建设上,该局坚持“堵、疏、转”三措并举,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骨灰跟踪,实现生态安葬。推进镇村生态墓地提档升级,把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发展规划之中,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并通过加大投入、规范标准、强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档次。切实加大“三沿五区”治理力度,开展违规坟墓集中执法整治,有效遏制私建滥建坟墓势头,整顿规范殡葬秩序。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免除本区户籍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努力构建起源头严控、出口畅通的殡葬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