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生前与李姓妻子发誓同葬,下葬后20年,遭亲友移葬家族墓园,李女发现先夫骨骸不见,整个墓穴变空洞,盼讨回骨骸入土为安。法官认为,林男骨骸属于家族共同所有,迁葬非无权占有的侵夺行为,判李女败诉。
李女与林男26年前结婚,林男婚后2年病逝,葬于三峡公墓;20年后李女扫墓时发现墓碑被敲断、墓坟遭开挖,墓穴中仅留一个骨瓮,一掀开骨瓮,赫见林男骨骸不翼而飞,赶紧报警处理。
警方调查后,方知林男3名兄弟挖起其骨骸,并迁葬至家族墓园,李女悲痛万分下向法院提告,欲向林男家族讨回先夫骨骸。
法院审理时,李女称「先夫是我的全部,也是精神寄托」,夫妻感情浓密、融洽,林男生前怕死后遭烈火焚身,一再强调土葬,夫妻也发誓死后葬在同一墓地,孰料,林男兄弟盗取、迁葬骨骸,还禁止她前往祭拜。
林男兄弟驳斥称,遵照林父遗嘱来迁移林男骨骸到家族墓园,若葬于其他墓地,形同断绝兄弟手足之情,并无阻碍李女前往祭拜,迁葬也便于家族祭祀,并无不法侵夺。
法官认为,林男与李女未育有子女,林男骨骸属于李女与林父共有,林父亡后,便由林男兄弟共同继承,双方均有所有权,迁葬行为合乎民间习俗,也非无权占有,判李女败诉,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