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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殡葬改革的落脚点是节地生态安葬

今年2月,民政部等9部委已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要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需要公众的支持和制度的保障。首先,公众要摒弃讲风水、论排场甚至薄养厚葬的旧观念,孝道在生前、祭奠在人心,对于逝者,心诚之至则不必把重点放在形式上。同时,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塔葬、骨灰寄存或土葬区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节地葬法,既可寄托哀思又可减轻负担、保护生态,何不择一而葬呢?

 

再次,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压力剧增,以前那些“粗放”的殡葬方式弊端更加显现。因此,推行生态葬同样需要精确的设计与规划。因此,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充分利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统筹安排科学编制本辖区生态公墓建设规划,且避开“三沿五区”,结合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将遗体火化向全面推行骨灰处理生态化转变,达到美化环境、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目的。在现有生态公墓资源的基础上,采取树葬、壁葬、草坪葬等方式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

 

然后,还需要各地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机制,尤其是实实在在提高绿色殡葬的服务供给能力。这就要求严格落实安葬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人文关怀,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绿色殡葬公共服务产品。尽力解除百姓“死不起”的焦虑。

 

最后,要加强殡葬管理,各地要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宣传等手段,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更新丧葬观念,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反对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杜绝封建迷信丧葬活动,树立科学、文明、节俭、健康的丧葬新风尚。要明令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污染环境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