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遗体护理服务合同,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要求、价格与价款的支付、对服务内容及服务提供者的特殊约定、免责声明或承诺等。遗体护理服务合同同样应包含上述内容。实践中一般由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格式条款合同,所以合同条款的设置非常重要。
(一)服务内容。有些格式合同仅列明服务内容的名称,如“遗体化妆”、遗体清理”、“遗体 SPA”,有些格式合同则不仅列明服务名称,更对具本名称所属的服务内容进行简短的说明,如“遗体全身擦洗”。如果仅从名称即可明确无误地理解服务内容,则仅列明名称即可。如果名称本身的外延比较大,则需要简短的说明。毕竟明确、具体是合同条款的最起码要求。另外,鉴于格式合同列明的服务内容有时不能满足逝者近亲属提出的特殊要求,所以应在格式合同上预留根据特殊要求填写服务内容的空间。
(二)服务标准。遗体护理的目的一方面是延缓遗体腐败的速度和程度,另一方面是为了让逝者外表整洁,保持与生前外貌的一致性,以减轻逝者亲属的痛苦,但由于遗体的特殊性,遗体护理的效果可能差别较大。所以合同条款对服务标准的设定不可能过于具体、详细,只能表述为“外表洁净”“面容安详”等内容。有些殡葬服务单位的格式条款干脆不约定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条款。
(三)价格与价款的支付。有的殡葬服务单位在格式条款中不仅列明了价格,而且列明了收费依据。令客户一目了解,值得提倡。
(四)对服务内容与服务提供者的特殊约定。由于遗体的特殊性,逝者近亲属或丧事承办人可能提出一些特殊的护理要求,如遗体防腐的时间、因意外受损严重的遗体的缝合、整形等。另外,逝者近亲属出于对逝者的尊重,可能对服务提供者提出特殊要求,如遗体整容师的性别、资历。这些特殊要求一殡葬服务单位同意,即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五)免责声明或或免追责承诺。这同样是遗体服务合同的重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