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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惠民殡葬”办法元旦起实施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13年1月1日起,市区的市民、学生、军人,包括在金的外来务工者倘若离世,将免费享受殡葬基本服务项目。

    根据出台的《金华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开发区)首次启动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究竟哪些人群可以享受免费项目?项目的内容又有哪些?具体需要如何申请操作?昨天,记者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管理处处长戚一兔。“为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决定对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将实现市区范围内的全覆盖。”戚一兔说,据统计,每年市区死亡人数约为6000人,如果按照理论上每人870元计算,市区一年免费总额将达522万元。

    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 首次纳入免费对象

    《办法》规定,在我市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五类人员,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解读】

    戚一兔介绍,这些免费对象覆盖五类人员,包括市民、学生、军人、外来务工者、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等五类人群。其中,在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就读的非我市区户籍的学生,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和外来务工人员也都纳入其中。

    市民指的是具有我市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学生指在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金华市区户籍的学生;军人指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外来务工者指与在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在市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另外,具有金华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可享受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报销的费用由市殡仪馆先行办理支付)。

    “惠民殡葬”实现全覆盖  一年减免费用将达522万元

    《办法》提到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有四项,分别是遗体火化、遗体接运、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殡仪馆骨灰寄存。

    戚一兔说,殡葬基本服务费全免后,标志着市区“惠民殡葬”实现全覆盖。在减免的四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中,遗体火化费330元,限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对使用拣灰炉火化的,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负;遗体接运费180元,限市区范围内使用普通车辆接运,对使用高档车辆接运的,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负;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费80元/天,存放期限3天以内;殡仪馆骨灰寄存120元/年,寄存期限1年以内。据统计,每年市区死亡人数约为6000人,如果按照理论上每人870元计算,市区免费总额将达522万元

    戚一兔说,《办法》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并赠送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其中,市区重点救助对象包括五类,分别是持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的城乡低保、困难家庭成员;持有效期内“重度残疾人救助证”的残疾人;持“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经组织部门认定的“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

    具体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不清楚可拨打咨询电话

    《办法》中提到,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凭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金华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戚一兔介绍,提交的相关材料为: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亡者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亡者为重点救助对象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重度残疾人救助证”、“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亡者为“三老”人员的,需提供区民政部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出具的身份核实证明;亡者为在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亡者为驻金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亡者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提供与在金企业签订的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和1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金华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须提供死亡地殡仪馆相关收费证明。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按原规定程序操作。

    本报特别提醒,该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所有减免经费由市殡仪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如果市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82081132、82081134、82469617咨询。

    本报记者 胡哲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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