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张英娥 通讯员 高川)自1月1日起,全市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没有丧葬费补助的群众此次基本都将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有效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
为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实行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的通知》精神,荣成市确定在全市实行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免费对象包括具有荣成市户籍且死亡后不享受丧葬费补助的居民,驻荣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尚未登记荣成市户口的婴儿及荣成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荣成市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荣成市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也就是说,自今年起,全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都有了着落。”该负责人说。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的项目有遗体运输费,遗体寄存及冷藏费(1昼夜),遗体火化费(普通炉),骨灰盒,1年骨灰寄存费。其中,为倡导绿色殡葬,推进殡葬改革步伐,今后选择不保留骨灰的,将给予200元补贴。
免费对象死亡后,到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并火化遗体的,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结算时免除相应费用。免费对象在非户籍所在地死亡并就地火化遗体的,自火化之日起6个月内,经办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遗体火化证明以及发票原件,到市殡仪馆申请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按标准发放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费对象在户籍所在地死亡而在非户籍所在地殡仪馆火化遗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则不予免除。
来源: 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 编辑: 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