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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殡仪馆超政府指导价收费被查 超过3个月未

去年,铜陵市物价局对该市殡仪馆检查时发现,殡葬服务中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情况。为此,殡仪馆被该市物价局责令退款并处罚款共计136000元。“目前退款和缴纳罚款的最后期限已过3个月,但未见整改。”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对此,1月17日,铜陵市殡仪馆回应称,“告别厅租用”费中涵盖80元的盆景费,不是违规收费。

事件:殡仪馆超政府指导价收费被查

1月18日,《铜陵日报》以《殡仪馆超政府指导价收费被查》为题报道称,2012年5月16日至6月5日,该市物价局在检查该市殡仪馆办理殡葬业务时发现,该殡仪馆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调查发现,《铜陵市殡仪馆殡仪服务委托书》(统一格式)中,分别按照440元/场、390元/场的价格标准收取大、小告别厅租用费。”这超出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中核定的“告别厅租用”大厅360元/场、小厅310元/场的价格标准。

“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大、小告别厅租用合计850场次,多收价款合计68000元。”据此,铜陵市物价局于2012年9月3日向该市殡仪馆送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2012年9月19日,铜陵市物价局又向殡仪馆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报道称,退款和缴纳罚款的最后期限已过3个月,殡仪馆方面还未见整改。

物价局:公开此事是让其正视错误

记者就此报道联系了铜陵市物价局,该局办公室一王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铜陵市物价局案申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该市殡仪馆没收违法所得68000元并处罚款68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12年9月27日向市殡仪馆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市殡仪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天内将罚没款136000元缴至该市政府非税收入财政账户。

“这样的处理意见是按最低标准来了,可殡仪馆方面到现在还是拒不执行。违法所得也没缴纳,罚款更没有上交。”该工作人员称,为此,1月18日,铜陵日报在头版以《殡仪馆超政府指导价收费被查》为题报道了此事,“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媒体,让殡仪馆方面能够意识到错误。”

铜陵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到期不缴纳违法所得的,每日按违法所得千分之二加处罚款。

殡仪馆:多出的80元是盆景费

1月18日下午,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拨打了铜陵市殡仪馆的服务热线0562-5813532。一男性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殡仪馆告别厅仍按照大厅440元/场、小厅390元/场的价格标准收取租用费。“比指导价高出一部分,是厅内的盆景费。”该工作人员表示,“厅内的盆景是租来的,没有盆景的话,会影响瞻仰效果。正常情况下,必须要用盆景,这也是市民要求用的。”

铜陵市殡仪馆为何不执行当地物价部门的处罚决定呢?对此,铜陵市殡仪馆馆长徐旺告诉江淮晨报记者,“去年10月12日,我们已经去铜陵市政府法制办申请了行政复议,现在还在复议期间。”

徐旺称,殡仪馆里的“告别厅租用”是按政府指导价收费的。“大厅公示牌上是市里的指导价,我们没有更改。实际收费的时候,工作人员为了书写方便,就将80块钱的盆景费放在一起了。”

进展:当地法制办正对此进行复议

对于这样的收费现状,铜陵市民政局是否知情?江淮晨报记者就此联系了铜陵市民政局。该局监察室主任左红介绍,“铜陵市殡仪馆是该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但我不清楚殡仪馆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也没有人和我反映过。对物价局披露的事情,还需要了解。”

随后,铜陵市法制办主任汪刘稳告诉江淮晨报记者,该市殡仪馆确实是在去年来法制办申请了行政复议。目前,法制办虽然受理了该案,但还没有最终办结。

汪刘稳表示,法制办方面会约两家单位的负责人会商此事。“如果殡仪馆存在违规收费,那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对此事的进展情况,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