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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站迎来首位遗体捐献者

11月8日下午3时许,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迎来了我市首位遗体捐献者,年近六旬家住渭城区金旭路的芬芳(化名)女士。

记者看到,她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站填写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表示将在死后无偿捐献自己的遗体。“想趁着自己身体还健康,尽快了了这一桩心愿。”她说,在和家人交流中,也曾经透露过捐献遗体的想法,孩子们也并未持反对意见。以后会找合适的机会跟他们解释,儿女们平时都很孝顺,相信他们会理解。国家倡导遗体捐献很多年了,但是捐献遗体的人并不多,其实与其将遗体火化还不如捐献出来用作教学研究,或许如此还能救治更多的人。这位始终拒绝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记者:“我是来做好事的,不是来留名的。”据悉,这位女士的捐献自愿书将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上级部门负责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者登记管理系统,日后由定点医院负责接收。

“《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出台后,让我们有了法律依据,有望拓展人体器官供应渠道。”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遗体捐献者最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的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咸阳日报 2012-11-12 李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