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陈勇林 杨东魁)一座30亩地的公益性公墓内祭拜墙、休息室等设施样样俱全。这是眼下淮阳县各乡镇大型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情形。今年,淮阳县结合县情,采取“四个结合”对殡葬改革工作科学谋划、统筹协调、疏堵并举,整体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情感关怀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促进火化率稳步提升。淮阳县推进殡葬改革实行工作前置,乡镇民政人员提前介入,通过帮助料理后事、提供优质服务等情感关怀,做好亡故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主动配合遗体火化,全部减免他们的火化、遗体接送等费用,并且对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家庭按政策优先给予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待遇。对于阻挠火化的,坚决实施县、乡联合执法,强制火化并严肃处理当事人。今年以来,淮阳县火化率由1-4月份的不足75%提高到7月份的100%,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公墓建设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引导群众逐步推行新的丧葬方式。淮阳县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之中,实施了以乡镇为单位的乡级大型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50万元,保证了建设资金。乡镇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完全依靠群众、听取民声、顺从民意,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设、规范管理,使群众满意。全县兴建公益性公墓19个,目前已建成19个。
平坟复耕与骨灰入园相结合,杜绝骨灰二次装棺现象发生。该县通过村广播、发放明白卡、电视字幕等形式反复宣传平坟复耕政策,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在高标准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基础上纷纷出台迁坟300-600元奖励、先期入园者免费等优惠政策,调动了群众入园的积极性;出台了《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公告》,要求群众对三代以内的亡故亲属一律迁入公益性公墓,现有亡故人员的骨灰一律用骨灰盒成殓后葬入公墓,杜绝二次装棺现象。
奖励制度与处罚措施相结合,调动殡葬改革工作的积极性。该县在实行“以奖代补”机制、乡镇每完成一座30亩左右的大型公益性公墓建设、县财政补贴50万元的基础上,对公墓建设按时竣工、完成年度平坟复耕任务的,又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督查结果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通报;连续3次落后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进行公开检讨,对完不成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乡镇,对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 范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