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7月23日讯(记者/李强)记者23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5月以来,汕尾市推进殡葬改革,改变了殡葬改革落后局面。当地遗体违规土葬、丧事大操大办、毁林建坟等现象初步得到遏制。
汕尾市委、市政府今年5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市从6月1日起推行遗体火葬“一刀切”,全市范围内划定为火葬区,严格执行“火葬区的死亡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的政策,骨灰安放在骨灰楼或公墓山,严禁在公墓山外乱埋乱葬;加强骨灰管理,重点治理乱埋乱葬和占地毁林建坟,2006年以后违规建造新坟,计划在12月底前清理完毕,2006年以前违规建造新坟,加快植树绿化屏蔽并逐步清理,确保新坟不冒出来。汕尾市调整了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了5个专项工作组。为落实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祥安计划”,汕尾市政府对每个镇级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给予20万元补助。汕尾市政府还颁布了《关于推行火葬禁止乱埋乱葬的通告》,加强殡葬管理,严禁违规殡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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