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葬、树葬等生态葬方式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作为绿色环保的安葬方式,生态葬不仅避免了对环境造成污染,还减少了土地资源的占用,并为越来越多的市民所接受。按照民政部、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关于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顺义区殡葬改革,树立文明、生态、节俭殡葬新风尚,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顺义区生态葬奖励办法》,大力推广生态安葬,引导广大群众采用生态葬安置逝者。自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有75名逝者采取生态安葬方式。
顺义区生态葬主要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海葬。是指亡人在顺义区殡仪馆火化,亡人家属将骨灰寄存在顺义区殡仪馆内,同时向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海撒办申请骨灰撒海,按照海撒办要求,亡人家属将骨灰从顺义区殡仪馆取出,交于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保管,北京市殡仪服务中心定期将骨灰撒海。
二是不保留骨灰。是指亡人在顺义区殡仪馆火化,亡人家属不取走骨灰,将骨灰委托顺义区殡仪馆散撒。
三是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是指采用可降解骨灰盒,将骨灰深埋于地下,不起坟头、不立碑。骨灰深埋时,村委会应照相留档,且经过7天公示,作为申请生态葬奖励证明。
为有效推进生态葬这一绿色方式,我区对采取生态葬安置方式的逝者家属进行奖励,对于符合《顺义区生态葬奖励办法》,采用生态葬形式安置亡人骨灰的,给予每份骨灰一次性5000元奖励,此外,每年清明期间,还会组织亡人家属在我区殡仪馆生态葬公祭场所举行公祭。奖励对象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具有顺义区户籍的亡人,家属将骨灰采取上述骨灰撒海、不保留骨灰、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三种方式安葬的,可以申请生态葬奖励;
二是顺义区亡人骨灰在其他地区采取生态葬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生态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