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内涵。《辞源》里“殡葬”一词的解释为,人死后埋葬仪式的文明用语,如今是指采取何种方法处理死者遗体,以及悼念死者的一系列过程,包括讣告、吊唁、出殡、安葬以及安放骨灰盒等“制度”一词英文为institution,有机构、制度、规定之意。有社会学者译作“社会设置”,旨在表达其在社会学上的意义。殡葬制度指规范殡葬活动系统的规范,是对逝者葬礼与埋葬的一项社会事务管理状态,包括对殡葬习俗、行为和观念进行规范、监督、指导和服务。殡葬活动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以满足社会心理需求、保护自然环境的需要、社会教化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殡葬制度的内容包括殡葬观念原则、殡葬规范体系、殡葬组织系统和殡葬设备系统,殡葬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改变而变化的。
我国的殡葬制度主要指国家发布的殡葬法规、规章等,分为殡葬管理制度和殡葬经营制度两部分。殡葬管理制度由《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与《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构成,对殡葬管理方针作出明确规定,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殡葬经营制度由《殡葬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与《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文件和《遗体火化》、《遗体存放》与《骨灰寄存》等国家行业标准文件构成,对殡葬设施建设与管理、价格的规定、产品的销售、从业人员的职业规范等方面进行行政规范。当然,除去执行国家殡葬政策法规文件,重庆市殡葬制度内容还包括《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等殡葬法规文件,在遗体的火化、殡葬用品的销售、公墓的销售与管理、文明治丧事宜与工作人员的行业规范、行为限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补充。
重庆市殡葬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即坚持以人为本、公益优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主要内容,即积极推动殡葬改革,稳步提升火化率;完善管理体制,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提高殡葬服务能力;树文明新风,实现殡葬业健康发展。
第二,特征。由文献可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上提出:“在新时期推动殡葬改革,应坚持殡葬改革的基本方针,服从以及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局势,将满足社会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作为殡葬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与落脚点。”重庆市“十二五”殡葬事业发展指导思想要求:“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以改善民生为导向,始终坚持把推行火葬作为主攻方向,持续加大推进惠民政策的力度,坚持殡葬服务朝着公益性方向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和多元主体参与殡葬改革,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根据上述内容和相关研究,殡葬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艰巨性。殡葬制度改革是一次新的社会革新,任重道远。首先,要从根本上改革殡葬制度,就要健全殡葬法律法规体系,而殡葬习俗早已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必须处理好制度本身与传统习俗之间的关系。其次,改革涉及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而殡葬观念是殡葬制度对共同利益所具有代表意义的表达。殡葬制度要确立,就必须解决制度改革与社会大众习俗产生的矛盾与冲突,要改变人们的传统习俗观念,增强接受度。然后,殡葬制度的顺利实施要通过组织活动得以体现,要有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就需要完善的殡葬管理体制机制,各司其职,确保组织系统能有效执行殡葬规范。最后,殡葬制度的正常运转也需要完善的设施设备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二是复杂性。殡葬制度改革是破千年风俗的社会变革,要根据其自身客观发展规律,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变化相一致,以满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作为出发点。从形式上看,把握改革的整体性,既要有国家层面的设计,也需要鲜明的地方特色,把二者相结合;从内容上,应做到协调统一,以殡葬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处理好殡葬事业中的殡葬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定位不当、政策措施不完善、服务设施不健全等主要问题,这些都加剧了殡葬制度改革的复杂程度。
三是长期性。从古到今,死亡都是永恒的课题,如何处理尸体、如何安葬与规定死者亲属的行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殡葬制度的沿革经历了漫长的时间,直到民国时期,我国由繁到简的丧事礼俗才初步确立。新中国成立后,火葬、公墓开始盛行。如今,旧的殡葬制度己经不适用时代发展的要求,殡葬制度的彻底改革己迫在眉睫,但也需要群众一个切实接受的过程。
四是公益性。“生、老、病、死”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殡葬制度改革是保障民生建设的基础。殡葬制度的制定和变革从根本上决定着为民服务的性质,公益J陛是其核心特征和基本原则,作为一项公共福利,不仅要将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作为殡葬工作的基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而且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彰显其公益性质,实现底线公平。
第三,社会功能。社会制度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体系,一方面提供了一系列人类行为的参考框架,直接影响着人类的行为及其后果,这一后果也会对社会效益、秩序和整体目标有很大影响。社会制度的制定与更新由社会发展需要决定,它会随着不同的历史条件、社会时期的变化而变化,当它发挥的社会功能不能适应社会系统的需要时,社会制度的内容、形式等因素便会有所改变,殡葬制度亦是如此,因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殡葬制度的改革及其社会功能。殡葬制度不仅影响着殡葬活动的顺利进行,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殡葬制度的基本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行为导向功能。社会生活中,每个主体由于受到不同价值、观念和利益的影响,会产生冲突,社会要保持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就需要有与其相呼应的条件与机制。当然,殡葬制度作为殡葬规范体系,是维持殡葬活动正常开展与良好社会秩序的需要。无论是从遗体的接运与火化、亲人治丧到骨灰安葬,还是殡葬系统中组织者、管理者、执行者等工作规范的运行,殡葬法规都会使人们的殡葬活动有章可循。殡葬制度还通过党员干部树榜样的方式来提倡人们改变传统的殡葬习俗观念,采取更加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方式,从而推动社会进步。殡葬制度的改革,是对传统的殡葬观念、殡葬规范体系、殡葬组织系统和殡葬设施建设的变革,能够培养生态殡葬观念,改善殡葬工作者的管理方式与服务态度,引导塑造正确的殡葬行为,使殡葬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化。殡葬制度在个人完成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导向作用,也为社会系统中理想角色不断出现提供保证。
二是社会整合功能。社会整合是社会学功能理论的核心论题之一。涂尔干指出,社会学是研究社会事实的一门科学,社会整合(社会团结)是最基础的社会事实,共同的价值观与集体意识对于社会的维持和运转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殡葬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互助和交流的平台。由于分工的缘故,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性加强。殡葬活动中,每个社会人都是主体,角色之间需要相互配合,缺失任何一环都不可能顺利完成,这一过程把人们之间的关系连结得更为紧密。通过增加社会互动,推进彼此融合,增强群体凝聚力,促进社区实现和谐发展。
殡葬活动还能让人们释放压力、宣泄情感。家庭是最基本的群体,即初级群体。村落社区由一个个家庭组成,对于人们情感的维系有很强的作用。无论城镇,还是乡村,在市场经济化的今天,大家于殡葬活动期间相聚,不仅可以维持家属们之间的关系,还可以缓解工作的压力。
同时,殡葬制度能够规约殡葬活动中违搭乱建、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离轨行为,促使殡葬活动纳入正轨,对于改善邻里关系、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公众秩序与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影响深远。
三是文化传递功能。社会制度是社会文化传递的载体,社会制度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人类也可以不断学习新的社会文化。我国的殡葬文化历史悠久,不同的历史时期伴随相应的殡葬形式,虽然如今提倡殡葬制度改革,也不能否定旧的殡葬制度蕴含的优秀文化。殡葬制度把“孝”文化代代传递,使人们J懂得自身社会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促进文化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