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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发布城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墓位申购办法

日前,黄山市民政部门发布了《城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墓位申购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黄山区城区生态公益性公墓是指黄山区甘棠镇玉河村与弦瑞村建设的,为黄山城区社区居民提供安葬场地服务的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

黄山区户籍居民是指地在龙西社区、芙蓉社区、龙北社区、平东社区户籍的居民。申请购买对象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公墓墓位申购条件的人员,申购人为申购对象的近亲属,没有近亲属的逝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执行。

申购公益性公墓墓位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黄山区城市社区户籍的居民及户口不在黄山区城区的配偶,持有甘棠镇城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并办理过居住证的人及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其他人员。申购公益性墓位的人应在申购对象死亡后,凭申购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死者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向区殡葬管理所申购公益性公墓墓位。

黄山景观

申购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预购墓位: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危通知书的病危病人,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及死者健在一方要求合葬的。申请对象在公益性公墓之外已经购买经营性墓位的不能申请公益性公墓墓位,原墓位已经退还公墓经营者或土地所有人的申请对象除外,申购对象户籍属于火葬改革区的,只能申购或预购火葬墓位。

黄山区公益性公墓实行如下殡葬政策:

拥有黄山城区社区户籍的居民,在本区缴纳养老保险10年以上或取得黄山区城市户籍满20年及以上的居民,2022年12月31日前申购火葬墓位并安葬的,可以提供不含管理维护费的免费墓位。

具有黄山区社区户籍的居民,死亡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者申购火葬墓位者,墓位费及墓位管理费可以减半收取。具有黄山区社区户籍的健在配偶有合葬要求的可以按同等政策预购火葬墓位。

具有黄山区社区户籍的城市“三无人员”申购火葬公益性公墓墓位的免除墓位费和墓位管理维护费。同事符合前两项及两项以上惠民殡葬政策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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