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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丰碑 修陵园 慰英灵

东北网双鸭山1月15日讯(记者 李思娆)双鸭山市辖区内的集贤县、宝清县、饶河县为黑龙江省革命老区,是东北抗日联军活动、战斗的集中区域,其中饶河县更是我省一类革命老区。多年来,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及维修保护工作作为我市褒扬革命先烈、弘扬红色传统的重点工作,一直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市先后对双鸭山市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陈列馆进行了维修改造,对宝清县珍宝岛革命烈士陵园、饶河县南山抗日游击队纪念碑、集贤县烈士陵园和友谊县革命烈士纪念广场等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扩建,并建成了主题鲜明,设施完善的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和红色文化传播阵地。

  2011年,省民政厅下发“安烈保护工程”通知后,市民政局即与财政等部门及时沟通,争取各级财政给予最大化的资金支持,制定了《双鸭山市安烈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及时下达工作任务,召开了由各县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安烈保护工程专项工作会议,认真部署了安烈保护工程适用范围、资金渠道、任务时限等具体工作。并立即组织力量,抽调精干人员着手对全市重点抗联战迹地遗址、零散烈士墓亟需维护的各类纪念设施进行了一次全覆盖的摸底调查,全市共统计出符合“安烈保护工程”项目支持的新建及维修改造的烈士纪念设施16处,烈士墓379座。我们对纳入维修改造计划的设施及时完善了档案资料,形成了详尽的争取资金请示及立项、批复等基础材料,为资金的争取和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条件。

  “安烈保护工程”任务下达后,市民政局按照“保障重点工程,零散一并推进”的原则,科学规划工程实施步骤,由主管领导带队,及时对各县区纳入安烈保护工程的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对资金预算、工程周期、施工设计进行了详细评估和规划。

  各县、区将“安烈保护工程”纳入重点工程项目强力推进,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自2011年起,全市已累计投入“安烈保护工程”资金1340多万元(部分工程仍在投入资金)。宝清县投入资金700万元对解放宝清纪念碑、龙头桥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零散烈士墓迁移改造工程给予资金支持,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友谊县共投入资金340万元完成了革命烈士陵园的改扩建工程,占地面积由5000平方米拓展到目前的15000平方米,修建了高度17.5米的纪念碑及500平方米的瞻仰平台、200延长米的陵园主道,铺设了2000平方米的纪念广场和陵园甬道;饶河县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完成了南山抗日游击队纪念碑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饶河革命烈士陵园维修改造和园内烈士墓的迁建;宝山区、四方台区、岭东区3处抗联战迹地遗址纪念碑总投资20万元,3处抗联战迹地遗址纪念碑及其附属的纪念广场、甬路、绿化已全部完工,已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和红色文化传播阵地,对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弘扬烈士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进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