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提高标准,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六项基本费用, 合计1820元的补助。长沙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10月1日起实施。通知中明确,具有长沙市户籍,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费补助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补助内容涉及遗体接运费、遗体冷藏费、普通卫生纸棺、普通骨灰盒等。
补助标准为,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视距离补助200元至500元不等;平板式普通火化机遗体火化费320元;遗体冷藏费200元;200元(含)以内的普通卫生纸棺一个;200元(含)以内的普通骨灰盒一个。
另外,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及高新区居民和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县城居民遗体火化骨灰在合法经营性公墓骨灰楼(塔)安葬,或选择生态葬(草坪葬、树葬、花葬、壁葬及撒散葬等)的,可补助骨灰寄存费或生态葬工料费400元;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农村居民遗体火化骨灰入葬当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可补助工料费400元。
新的流程可以直接在各殡仪馆完成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如果要顺利实现基本殡葬服务费直补,有一些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殡仪服务运输车辆运送遗体时,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政策的包括,长沙明阳山殡仪馆、宁乡县殡仪馆、浏阳市殡仪馆遗体运输专用车辆和已经区县(市)民政局批准、长沙市民政局备案的合法遗体运输车辆。治丧群众自运遗体或选择非上述车辆接运遗体的,遗体运输费用不予补助。有室外搭棚等违规治丧行为及其他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的,一律不予以补助。
外地死亡并火化的长沙市居民,其直系亲属持有效火化证明、逝者户口注销证明和身份证件,可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补助。
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补助程序
具体申领办法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办理丧事时,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领取补助申请表;社区(村)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逝者直系亲属持本人身份证明,逝者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及补助申请表,到殡仪馆审核窗口
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火化结算时对相应的补助费用进行直接减免。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告知家属或经办人需补充的材料,在补齐材料后再进行审核。(潇湘晨报记者 颜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