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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勇:“買尸火化”殯葬何以出現“黃牛黨”

廣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鐘某富以及廣東籍犯罪嫌疑人董某慶、何某明3人因涉嫌盜竊尸體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了解,董某慶、何某明原為民政干部,買尸火化是為了完成“任務”。(11月2日《京華時報》)

  俗話說“有壓力才有動力”。但當交警罰款有任務、拆地搬遷有任務、釣魚執法有任務、招商引資有任務、計生罰款有任務等名目繁多的任務,在部分地方、部分領導“權大於法”的“官念”作祟下演繹時,往往是官德跌碎一地,讓人啼笑皆非。近日,廣西北流民政干部為完成鎮上殯葬火化任務,參與盜尸買賣的話題躍落紙媒報端,猶如重磅炸彈,引來了“口誅筆伐”。或許和筆者有同樣的驚嘆,一項國家推行多年利國利民、造福子孫后代的民生工程殯葬改革,何以出現買賣尸體的“黃牛黨”?

  其實,說到“黃牛黨”就是俗稱的“票販子”。一般是指以暴利為目的,轉手倒賣車票、戲票、球票、電影票等各類緊俏票的人。在北京行話叫“拼縫兒的”,而上海人稱之為“黃牛黨”。或許對報道中事件與之相稱有點“名不副實”,他們的買賣不是為了“奇貨可居”從中牟取暴利,而是為了完成鎮上每個月都有的火化任務。由於當地盛行土葬,他們隻好通過購買尸體去頂替這些已經死亡的當地居民火化“任務”。暫且不論買賣的錢從何來?其他地方的群眾對親人死后丟失有無怨言?就這“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應對之法,作為參與者有責任,是違法。那我們的主管領導難道就不該反思我們的工作麼?就如涉案者交代“他們還專門向鎮政府領導匯報,領導同意了這個方案的”。試問,這樣的為官不為,上下“摸稀泥”的做法,除了玩弄法律法規與股掌之間,更是對政府在民眾心中公信力的踐踏,要有何用?真的不如早點回家賣“紅薯”。

  話又說回來,說到殯葬改革,在一些地方要一蹴而就的確並非易事。盛行土葬,不止是廣東一地獨有。雖然它是幾千年來文明中國的陋俗,但也是一種民俗,國家因時因地出台政策,是長遠之計。我們作為基層干部首先應該從自己的心底去接受、去改變。除了尊重風土人情,更得依法辦事。但是董某慶、何某明身為民政干部,為了完成相關政府部門行政命令,買尸充數,或許他們面對指標、任務的確出自無可奈何之舉。但在更深層次裡卻折射出部分地方、部分領導政績虛榮病病入膏肓。兩點為例,一是本地、本月沒有去世的人咋辦?二是買尸火化弄虛作假、本地達標、別地效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又何為?勢必陷殯葬改革於形勢主義和“冰火兩重天”尷尬境地。

  一言以蔽之。“買尸火化”,再次凸顯推行殯葬改革還“任重道遠”。尤其是面對復雜的農村實際、風俗盛行的市縣,除了對民眾進行教育引導,採取操作性較強的獎勵政策去讓民眾移風易俗﹔還亟待跟進依法治國、依法治地,不要讓部分領導在動輒揮動行政大棒的“權本位”指引下,政績觀變畸形、偏離軌道﹔更不要讓部分地方官員的膨脹權力觀,美化不作為、亂作為。相信在法治化執政工作的前提下,一定能讓基層地方政府管理部門真正走上法治化軌道,杜絕像“買尸火化”這樣荒誕現象再次發生。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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